各位同学:
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21〕310号)和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沪交学〔2017〕31号)等文件的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4年船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1.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,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;
2.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,2024年船建学院奖励名额为10人;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,2024年船建学院奖励名额为10人;
3.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,杜绝弄虚作假;
4. 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下拨到学院的名额情况,按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的名额分配方案,下达到各系。
系 |
博士生国奖名额 |
硕士国奖名额 |
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|
5 |
4 |
土木工程系 |
3 |
2 |
工程力学系 |
2 |
2 |
交通运输工程系 |
/ |
2 |
二、组织机构
1.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,组员为研究生院、学生处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、文科建设处、纪委(监察处)、财务计划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导师代表组成。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学生事务中心。
2.为深入了解各学院(系)的实际情况,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观察组,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的思政研究室(研工办)、校团委、学生事务中心等部门老师组成,观察员列席学院(系)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。
3. 学院层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船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(具体组成方式见《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)。
三、申请和评选
(一)评选条件
1. 申请人基本条件:
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。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。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3)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4) 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2. 申请人基本标准:
(1)学习成绩:原则上在参评学年内(2023-2024学年)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%;各系可根据学科、年级特点,调整对于学习成绩的要求;
(2)科研成果:重点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。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,原则上遵循“科研成果一次认定”的原则(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,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;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,若获评本奖项,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,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);
(3)社会服务: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(包括: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,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,西部计划,社团指导教师,班主任,辅导员及校级学生干部,其他)。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在答辩时说明、由各答辩组审定。
3.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:
(1)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(2)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;
(3)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
(4)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,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、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。
四、评选办法
1. 学院根据《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定。
2. 评审流程:
(1)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(专业)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评审得分及排名(公示链接://m.xiaoanbus.com/xsbgs_xggg/13975.html),划定入围学院各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,经各系评审小组确定后,组织候选人参与答辩。(具体入围名单及答辩方式后附)
(2)经答辩评委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,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。
(3)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,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,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,将结果提交教育部相关管理部门;
(4)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学院(系)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(系)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学生对学院(系)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此项工作联系人:蒋雨航(13585996248),也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1-34206692,邮箱:sa_naoce@163.com。
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9月23日
附件:船建学院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安排
一、船舶与海洋工程系
采取评委汇报录屏+申报材料方式
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9月26日(周四)下午17:00
提交方式:邮件发送至sa_naoce@163.com
入围名单:
(1)博士组:张贝、杨哲超、郭嘉宁、贾旺、吴文成、姚明启
(2)2022级硕士组:王超、张栢源、秦旭
(3)2023级硕士组:毛天仪、李心怡、王一
二、土木工程系
答辩时间:9月26日(周四)下午14:00
答辩地点:木兰楼A1008会议室
入围名单:
(1)博士组:黄海超、张晓钊、万初一、童良玉
(2)2022级硕士组:李斌、周小静
(3)2023级硕士组:徐辰宇、龚智超
三、工程力学系
答辩时间:9月26日(周四)下午14:00
答辩地点:木兰楼A206会议室
入围名单:
(1)博士组:邢明才、于浩、龚裕煌、胡新宇(通过特殊贡献渠道入围)、陈昱羽(通过特殊贡献渠道入围)
(2)2022级硕士组:黄斐、张冰肖
(3)2023级硕士组:王康昊、邵俊华
四、交通运输工程系
答辩时间:9月25日(周三)上午10:00
答辩地点:木兰楼A1006
入围名单:
(1)2022级硕士组:冯粤、顾亦宁
(2)2023级硕士组:杨培杰、刘子豪